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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10年美利坚之血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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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:血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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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坐在房间里的椅子之上,爱德华思考着刚刚的事情,现在爱德华已经可以肯定不再是人类,而是在外国名声远扬的吸血鬼,也被称为血族。

  在吸收了那位士兵的血液后,提供的力量也让爱德华接受了来自血脉中的知识。

  这些知识告诉爱德华,血族以世代进行划分。爱德华·史密斯就是初代,也就是第一代。

  身为血族每个星期都必须吸食一次血液,如果不吸血就会失去理智。

  当然吸血不需要将猎物的血液全部吸食,只是在刚刚变成血族之时,很难对吸食血液时的快感进行抗拒。所以这个阶段一般都会有长辈进行干预,让其慢慢的适应,这个时间一般都要三年左右的时间。

  不过爱德华没有长辈,恐怕这中间需要的时间会更长一些。

  身为血族,血液就是力量,每次进食,当血液进入血族体内都会化为血液精华,大小有如一颗细胞大小,这些血液精华可以维持血族一个星期的消耗。

  这个世界没有魔法,血族也不会,只是身体比较强大,同时使用血液精华战斗之时,有瞬间恢复身体伤势的能力,和当作兴奋剂一样瞬间十倍的提升身体力量,这种能力被爱德华称为燃血。

  血液精华燃烧起来是非常消耗的,一枚使用时间是一秒,当然如果年龄上了百岁,那么就可以一次就可以燃烧两枚提升二十倍的能力。之后以每百年提升一枚。

  这不是超能力,只是身体构造有一些细微的不同。

  人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身体越来越差,但是血族身体却是会不断强大,尤其是身体里的血液精华多寡,更是区分血族强大的根本。

  当然血液精华不是随意可以吸食的,因为身体里的容纳量是有限的,就拿爱德华来说,现在刚刚成为血族,身体里只能容入一枚血液精华。

  这个容纳量会根据时间的流逝慢慢提升起来,以一个星期增加一枚的速度提升着。这也是为什么越是古老的血族越是强大。

  至于繁衍后裔,有两种办法。

  第一种是初拥,就是由血族将对方全身血液吸食干净,在向对方赐予百枚血液精华,就可以诞生。不过这种后裔对于赐予他血液精华的长辈完全无法反抗。

  第二种是一对同世代的血族夫妻,自然繁衍下来的,这种后裔就是纯血后裔,但是诞生极为难,并且他的世代是和其父母一样的,所以他的父母没有办法压制他,他是完全自由的。

  血族就是看起来这样完美的生物,不过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的生物,血族也有弱点,那就是惧怕贵金属白银和阳光。

  不过再怕,也是有区分的,就拿爱德华来说,作为初代,完全不怕阳光,只对白银过敏,只要接触白银就会像白天一般感觉银子上传来一股股炽热感,当然这并不能伤害到爱德华,因为哪怕就是将白银打入了爱德华的身体,也只是会让被打入那一片身体区域被限制。

  不过随着世代越晚,就越是会怕白银和阳光,三代之后就会对白银异常厌恶,等十代之后的血族就连白银都不可以碰触,一旦接触就会被烧伤。

  至于阳光也是如此,从第四代开始就会讨厌阳光,但是没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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